一、煤层规定
薄煤层
地下开采时厚度1.3m以下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厚度3.5m以下的煤层。
中厚煤层
地下开采时厚度1.3~1.5m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厚度3.5~10m以上的煤层。
厚煤层
地下开采时厚度3.5m以上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厚度10m以上的煤层。
近水平煤层
地下开采时倾角在8°以下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倾角在5°以下的煤层。
缓倾斜煤层
地下开采时倾角在8°~25°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倾角在5°~10°的煤层。
倾斜煤层
地下开采时倾角25°~45°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倾角10°~45°的煤层。
急倾斜煤层
地下开采时倾角在45°以上煤层。
近距离煤层
煤层群层间距离较小,开采时互相有较大影响煤层。
保护层
为消除或削弱相邻煤层的突出冲击或冲击地压危险而先开的煤层或矿层。
石门揭煤
石门自底(顶)板岩柱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的全部作业过程。
安全水头值
隔水层能承受含水层的最大水头压力值。
二、井巷及支护
井巷
为进行采掘工作在煤层或岩层所开凿的一切空洞。
水平
沿煤层走向某一标高布置运输大巷或总回风巷的水平面。
阶段
沿一定标高划分的一部分井田。
区段(分阶段、小阶段)
在阶段内沿倾斜方向划分的开采块段。
主要运输巷
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和主要绞车道的总称。
运输大巷(阶段大巷、水平大巷或主要平巷)
为整个开采水平或阶段运输服务的水平巷道。开凿在岩层中的称石门运输大巷:为几个煤层服务的称集中运输大巷。
石门
与煤层走向正交或斜交的岩石水平巷道。
主要绞车道(中央上下山或集中上下山)
不直接通到地面,为一个水平或几个采区服务并装有绞车的倾斜巷道。
上山
在运输大巷向上,沿煤岩层开凿,为一个采区服务的倾斜巷道。按用途和装备分为:输送机上山、轨道上山、通风上山和行人上山。
下山
在运输大巷向下,沿煤岩层开凿,为一个采区服务的倾斜巷道。按用途和装备分为:输送机下山、轨道下山、通风下山和行人下山。
阶檐
台阶工作面中台阶的错距。
老空
采空区、老窑和已经报废的井巷的总称。
采空区
回采以后不再维护的空间。
锚喷支护
联合使用锚杆和喷混凝土或喷浆的支护。
锚杆(索)锚固强度(10kN约为1t)
(1)不小于10%的比例和不大于3天的时间间隔对永久支护顶锚
锚固力不得低于150kN(20MPa),巷帮锚杆锚固力不得低于120kN,螺纹钢锚杆锚固力达到100kN(15MP)为优良,合格达到90kN(10MPa)发现不合格失效的锚杆在20cm的范围补打锚杆,外漏长度保证3~5cm,锚杆支护两帮最大下沉量为27.85mm,最小下沉量为13.27mm;顶板最大下沉量为19.12mm,最小下沉量为4.36mm。
(2)锚索预紧锚固力设计达到150kN(20MPa)为优良,最大锚固力 260kN(36MPa)外漏长度保证15~20cm。锚索安装时将内端头20~30cm人为破头。
喷体支护
喷射水泥砂浆和喷混凝土作为井巷支护的总称。
冻结壁交圈
各相邻冻结孔的冻结圆柱逐步扩大,互相连接,开始形成封闭的冻结壁的现象。
止浆岩帽
井巷工作面预注浆时。暂留在含水层上方或前方能够承受最大注浆压力(压强)并防止向掘进工作面漏浆跑浆的岩柱。
混凝土止浆垫
井筒工作面预注浆时,预先在含水层上方构筑的能够承受最大注浆压力(压强)并防止巷掘进工作面漏浆跑浆的混凝那天构筑物。
冲击地压(岩爆)
井巷或工作面周围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抛出、巨响及气浪等现象。
煤矿专业名词解释—— 一通三防相关专业(矿井有效风量不低于85%)
主要风巷
总进风巷、总回风巷、主要进风巷和主要回风巷的总称。
分区通风(并列通风独立通风)
井下各用风地点的回风直接进入采区回风巷或总回风巷的通风方式。
串联通风
井下各用风地点的回风再次进入其他用风地点的通风方式。
扩散通风
利用空气中分子的自然扩散运动,对局部地点进行通风的方式。
独立通风
从主要进风巷分出的,经过爆破材料库或充电硐室后再进入主要回风巷的风流。
全风压
通风系统中主要通风机出口侧和进口侧的总分压差。
火风压
井下发生火灾时,高温烟流流经有高差的井巷所产生的附加风压。
局部通风
利用局部通风机或主要通风机产生的风压对局部点进行通风的方法。
循环风
局部通风机的回风,部分或全部再次进入同一部通风机的进风流中。
行通风
风流沿采煤工作面由下向上流动的通风方式。
下行通风
风流沿采煤工作面由上向下流动的通风方式。
瓦斯
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称甲烷。(在20m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5%时人员撤离)
瓦斯矿井
低瓦斯矿井和高瓦斯矿井的总称。
瓦斯涌出
受采动影响的煤层、岩层以及由采落的煤、矸石向井下空气均匀的放出瓦斯的现象。
井下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具体规定
(1)在进入被串联得工作面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均不得超过0.5%。
(2)当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瓦斯浓度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以及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瓦斯(二氧化碳)喷出
从煤体或岩体裂隙、孔洞或炮眼中大量瓦斯(二氧化碳)异常涌出的现象。在20m围内、涌出瓦斯量大于或等于1.0m³/min,且持续时间在8h以上时,该采掘区既定为瓦斯(二氧化碳)喷出危险区域。
岩粉
专门生产的、用于防止爆炸极其传播的惰性粉末。
煤(岩)与瓦斯突出
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或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本规程第二编第四章所指的突出是煤与瓦斯突出、煤的突然倾出、岩石与瓦斯突出的总称。
等级孔
抽象概念,想象在一定空间或无限大空间作为一个面板,而面板上有诺干孔眼,风流经过孔眼的风量或风速,具体有公式计算。
瓦斯积聚
体积在0.5 m³瓦斯浓度达到2%以上叫瓦斯积聚。
瓦斯治理十二子方针
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
矿井反风分
全矿井反风和局部反风。
采掘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要求
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区措施。
防尘风速
从防尘角度考虑最适宜的风速为1.2~1.6m/s。
水灭火注意
用水灭火时必须瓦斯浓度不超过2%。
瓦斯爆炸条件
瓦斯浓度5%~16%,温度650~750℃,氧气浓度12%以上。
煤尘爆炸条件
煤尘浓度45~2000g/m³,温度610~1050℃,氧气浓度18%以上。
高(低)瓦斯矿井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小于或等于)10m³/t,或绝对涌出量大于(小于或等于)40m³/t。
煤尘堆积标准
厚度超过2mm,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积水标准
深度超过10cm,长度超过5m的污水。
消防管路安设标准
地面消防水池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其他管路每个10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一十八条。
隔爆水袋安设标准
隔爆实施指(隔爆水幕、隔爆水棚、岩粉棚和自动式隔爆棚)。水袋边缘与巷壁、支柱、顶板(梁)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00mm,水袋与顶板(梁)的距离不大于1.0m。水棚排间距为1.2~3.0m,水袋底部距顶板垂直距离不得大于1m。
(1)主要水棚水袋内水量应保证60L,水袋总数不低于104个(考虑水量不足),每排吊挂4个水袋,总用水量不低于400L/m²,棚区长度为41.6~50m。
(2)辅助水棚水袋应保证60L,水棚总用水量不低于200L/m²。棚区长度不得低于20m。
局部通风机安设标准
安设到新鲜风流处距回风口距离不小于10m,离地高度大于0.3m。
工作面除尘
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降尘装置,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进风斜井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不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50m。